長袍
「長袍/ครุย」是一種於特定場合穿著的及膝長度之白色半透明外衣,其造型通常是長袖、無扣、前襟敞開,並由緞帶、網布或其它材料織造及裝飾而成。長袍最早的起源已查無可考,但深受波斯或蒙兀兒文化的影響,可從泰國郵政總局於1985年12月12日為「紀念泰、法外交關係300週年」,以二幅十七世紀畫作為票圖所發行的郵票(一套二枚)看出端倪:第一枚郵票(編號:1068、面值2銖)是描繪1685年法國大使(Chevalier de Chaumont)著長袍呈遞一封來自路易十四國王(King Louis XIV)致大城王朝那萊王(สมเด็จพระนารายณ์มหาราช)國書的情景;第二枚郵票(編號:1069、面值8.5銖)則是隔年(1686年)由暹羅郭薩邦(โกศา ปาน)所領導的駐法大使館外交官員著長袍謁見路易十四國王的場面。由此證實,泰國至早於17世紀,王室貴族、朝廷大臣及外交使節等便已開始穿著類似的長袍出席正式場合或參加活動。
長袍的起源另可從大城王朝時期所制漆櫃繪圖中窺見,當時暹羅大使與印度或波斯使者等均穿著類似長袍造型的服飾,此一現象其實是與當時的區域貿易有著極大關聯性,因為長袍所象徵的王權及聲望意涵已被廣泛接納及複製傳播。自從暹羅大城王朝開始將長袍意象與外交關係產生連結後,國王便開始賞賜許多駐外使節有權穿著長袍,藉以顯示皇室的尊崇及使臣的忠誠。1782年節基王朝拉瑪一世帕佛陀約華朱拉洛(พระบาทสมเด็จพระพุทธยอดฟ้าจุฬาโลก)登基時,進一步規範及延續了長袍的穿著傳統,並制訂長袍的使用及擁有規則,將這些用於織造長袍的紡織品嚴格控管,其製作過程須由國王或授命王子親自在宮廷內院督造,並正式確立節基王朝歷代國王須著長袍坐於八角造型之王座完成加冕儀式的法統。
1804年拉瑪一世頒佈禁止低階官員穿著長袍的法律(Law of Three Seals);1912年拉瑪六世瓦吉拉伍德更頒訂穿著長袍的皇室條例,明確規定皇族與政府官員依據位階身分來穿著不同樣式及等級的長袍:一種是國王所穿具有精美金線織成的款式,用以彰顯權力、財富及神性的特質,另一種是高階官員及政府人員穿著出席皇室活動,用以表示位階等級之款式。邇後長袍又進一步被王室及大學賦予更廣泛的象徵意涵,使得由五世王創辦的朱拉隆功大學(จุฬาลงกรณ์มหาวิทยาลัย)率先於1930年開始,將長袍罩套於大學制服(男生穿“ราชปะแตน“ 立領夾克及白色長褲;女生著白色襯衫及深藍色裙子)成為畢典禮服,並自1967年起,許多大學陸續採用長袍做為各學院畢業生之禮服外衣。
長袍的衣緣、袖口及肘部是以較厚的織布(如『緞』、『氈』等材料)加以繡飾及收邊。大學用長袍的裝飾邊帶及圖樣,通常代表著裝者所屬的學院及系所等級,倘若皇族成員或資深官員用於儀式所穿的長袍,其特定的裝飾繡圖則是依據著裝者之位階而定。國王所著之長袍在外形與剪裁上,類似高階官員的長袍造型,但它是用金線織造且必須包含特定的皇室文織字母(monograms)或象徵徽紋(如『金翅鳥』、『納迦龍』、『三叉戟』或『善見神輪』),並用所謂「金網/กรองทอง」編織的特殊工法(ถักตาชุน)將珠寶、琉璃、亮片及甲蟲翅膀等珍寶,經由皇家工匠熟稔的手工技法加以繡縫裝飾。
泰國政府大樓及公共建築的外牆或入口處,經常以國王披著金線刺繡長袍(ฉลองพระองค์ครุย或 เสื้อครุย)之御像造型為佈置,而該款精緻長袍即被泰人視為國王陛下之王權象徵。泰國九世王蒲美蓬阿杜亞德穿著金色長袍的形象與泰民日常生活緊密相連,因為當前市面流通的第16版泰銖紙幣(棕色1,000銖、紫色500銖、紅色100銖、藍色50銖及綠色20銖等5款面額)之正面鈔圖及所有硬幣(10銖、5銖、2銖、1銖、50士丁、25士丁等6款幣值)之正面幣圖均是以該造型呈現。九世王所穿著的長袍造型及配飾,其袍面裝飾紋樣是由印度兩大神祇毗濕奴與濕婆的法器--「善見神輪/Chakra」與「三叉戟/Trishula」組成的「卻克里王朝徽/สัญลักษณ์ประจำราชจักรีวงศ์」為主繡飾,並懸掛頸鏈級「卻克里王朝最高光輝勳章/เครื่องขัตติยราชอิสริยาภรณ์อันมีเกียรติคุณรุ่งเรืองยิ่งมหาจักรีบรมราชวงศ์」及大項鏈級「一等五世王特別勳章/เครื่องราชอิสริยาภรณ์จุลจอมเกล้า」等勳章,有別於節基王朝歷代先王所著的長袍式樣及勳章配飾,而現任第十世王則世襲其父王此款長袍及勳章之穿戴風格,以便承繼泰民對王室的尊崇與擁戴。